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电
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我厅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实施意见》(闽水〔2017〕13号),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我厅制定了2019年版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2019年招标示范文本》)。经与省发改委会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
一、自2019年9月1日起,在我省发布招标文件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应执行《2019年招标示范文本》,我厅以闽水建管〔2017〕42号文印发的相关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二、2019年9月1日启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得分的应用,具体办法详见《2019年招标示范文本》的“评标办法”。按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应按照《2019年招标示范文本》的“评标办法”应用信用评价得分。
三、各相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加快《2019年招标示范文本》的固化工作,确保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落到实处。2019年9月1日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完成固化的地区不得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四、福建水利信息网(http://slt.fujian.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和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将同步发布《2019年招标示范文本》,请各有关单位和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自行下载。
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2019年招标示范文本》的学习宣贯,各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在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反映。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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